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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條款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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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本 文 所 載 的 條 款 及 條 件 適 用 於 閣 下 進 入 本 網 站 使 用 本 公 司 的 網 上 拍 賣 服 務(“拍 賣 ”)向 佳 能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購 買 貨 品(“該 等 拍 賣 品”) 。 在 閣 下 參 與 本 公 司 的 拍 賣 前 , 本 公 司 請 你 先 閱 讀 並 接 受 本 文 所 載 的 條 款 及 條 件。 本 公 司 的 拍 賣 只 給 予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居 民 使 用 。 同 時, 本 公 司 只 接 受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居 住 人 仕 的 訂 單 及 向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居 住 人 仕 交 付 該 等 拍 賣 品。

如 閣 下 不 同 意 或 不 接 受 本 文 所 載 之 條 款 及 條 件, 請 閣 下 不 要 參 與 本 公 司 的 拍 賣。 但 如 果 閣 下 無 條 件 同 意 及 接 受 本 文 所 載 的 條 款 及 條 件, 閣 下 請 在 參 與 本 公 司 的 拍 賣 前 在 “ 本 人 確 認 本 人 已 閱 讀 過 拍 賣 條 款 及 條 件, 並 在 此 同 意 及 接 受 拍 賣 條 款 及 條 件的 規 定 ” 旁 的 方 格 按 一 下 , 然 後 便 可 參 與 本 公 司 的 拍 賣 及,如 果 成 功 的 話,就 該 等 拍 賣 品 而 向 本 公 司 發 出 的 訂 單,本 文 所 載 的 條 款 及 條 件 將 適 用 。

本 文 所 載 的 條 款 及 條 件 將 不 影 響 閣 下 的 法 定 權 利 。

1. 拍賣基準
   
  1.1 藉著接受本文所載的條款及條件,你在此:-
 
1.1.1 保證和聲明你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而當你進行競投時, 你並非身處於任何視拍賣為違法的管轄區域;
 
1.1.2 保證和聲明你乃Club Canon 的尊尚會員或佳能會員;
 
1.1.3 保證和聲明你已年滿18歲, 而你完全有能力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就貨品的買賣簽訂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1.1.4 保證和聲明你在接受本文所載的條款及條件的六個月內,你並沒有在本網站有任何成功的拍賣;
 
1.1.5 同意及保證你向本公司提供的所有資料在各方面均是準確和完整及在任何情況均沒有誤導性(包括,但不限於,你正確的姓名、地址、香港身份證和電郵地址的詳細資料, 信用咭號碼及詳細資料,並其他所要求的資料)。
 
2. 拍賣規則
   
  2.1 本公司在所有時間均可以:
 
2.1.1 挑選提供作拍賣的該等拍賣品;
 
2.1.2 挑選在拍賣中參加者的最低出價作為拍賣開始的先決條件;
 
2.1.3 挑選開始和終止拍賣的時間和日期;和
 
2.1.4 指明你須向佳能支付的金額, 作為你首次出價競投及參予拍賣的條件 (該金額將由佳能全數撥捐慈善機構), 如以下第3條所指明的一樣。
 
  2.2 所有拍賣均受本公司在我們的網站上所刊登關於拍賣之條款及條件及任何規則所規限(“拍賣規則”)。 如本文所載的條款及條件與任何拍賣規則有抵觸,將以本文所載的條款及條件為準。
 
  2.3 藉著接受本文所載的條款及條件,你批准本公司,按拍賣規則內已列明的,扣除你“Club Canon會員帳戶”內的獎賞積分及根據本文所載的條款及條件從你的信用咭中扣除款項,作為你參與拍賣的權利。
 
  2.4 藉著在拍賣中進行競投,你:
 
2.4.1 會被要求提交所有在競投表格內要求的資料, 包括:

(i) 以你姓名簽發的有效信用咭(Visa 或 Mastercard 均可)的資料(你的“信用咭”);和

(ii) 本公司可能要求的該等其他資料,

然後按“提交”鍵以表示你希望出價競投。這將是你購買該等拍賣品的要約(你的“要約”);
 
2.4.2 保證,聲明和不可撤回地承諾你只會以一個電郵地址參與拍賣,並且你將不會直接或間接地以第二個電郵地址,別名或第三者參與拍賣;
 
2.4.3 向本公司保證和聲明我們有權以你的競投時的出價作為購買該等拍賣品的要約;
 
2.4.4 不可撤回地承諾當你出價競投後,你將不會撤回;和
 
2.4.5 確認及同意,如你在拍賣中以最高價競投或在其他情況下收到本公司的通知你已競投成功,本公司將有權接納你的要約而你將有責任根據本條款及條件的第4條所載的,支付該等拍賣品的購買價(乃你出價競投時所列明的價錢)。
 
  2.5 本公司將不對描述的誤差或任何影響該拍賣或該等拍賣品的錯誤陳述負責或負上法律責任,且本公司所有有關該等拍賣品的保證和陳述,將在或由有關該等拍賣品已協定的買賣合同根據本文所載的條款及條件由本公司和你同意起生效。
 
  2.6 本公司不能保證或擔保拍賣網站或該拍賣能連續、不受干擾或安全地被使用,而網站的操作可能受本公司不能控制的因素干擾。受限於你身為消費者所享有的權利,該網站及該拍賣將以“現有”的方式提供,且本公司免除因你未能使用該網站,呈交或上載出價或完成拍賣所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
 
  2.7 在根據第4.1條向你發出訂單承約前的任何時間,無論以任何原因,本公司保留權利去:
 
2.7.1 取替任何在廣告中被列為拍賣品的貨品;或
 
2.7.2 取消任何拍賣。
 
  2.8 任何因你參與拍賣而產生或與其有關的爭議 (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有關在拍賣時叫價是否有效或有關本公司認為拍賣成功的參加者的身份),應由本公司全權酌情決定。
 
  2.9 你接受本文所載的條款及條件是作為你因參與拍賣而產生或與其有關,或使用本公司的網站時對本公司作出任何的申索、損失、費用及損害賠償(直接和間接,包括任何利潤的損失及所有相應而生的損失)的責任的免除,且所有此等責任均受適用的法律和法規所允許的最大可能被豁除。儘管前面所述,在此所載的條款及條件並不會限制在適當法律或法規範圍內消費者所享有的任何權利和補救方法,且該等可能不能被豁除。
 
3. 慈善捐款
   
  3.1 作為出價競投及參予拍賣的條件,你需要向本公司支付港幣10元正的款項,而該款項將由佳能全數撥捐無國界醫生香港辦事處 (或佳能可能不時決定及可能在拍賣網站內所列明的) 該等其他慈善機構。
 
  3.2 你將不能提高你的出價,除非及直至在第3.1條下向無國界醫生香港辦事處 (或佳能可能決定的該等其他慈善機構) 所捐獻的款項已處理完畢。
 
  3.3 藉著在拍賣中進行競投,你授權本公司:
 
3.3.1 在你出價競投後立即從你的信用咭中扣除港幣10元正的款項,而無論你在拍賣中的競投是否成功,該款項將不會退還;和
 
3.3.2 如你在拍賣中競投成功,在拍賣結束後及當本公司亦已根據第4.1條向你發出訂單承約後的任何時間從你的信用咭中扣除該等拍賣品的購買價,詳細資料已於第4.2條中說明。
 
4. 成功競投:訂單承約
   
  4.1 如果你在拍賣中競投成功,本公司會以電郵的方式發出通知,確認本公司已接納你購買該等拍賣品的要約 (“訂單承約”) 。訂單承約將載有本公司網上訂購服務的連接,當中你會被要求以電子程序付款。當你按下該連接後,你會被轉駁到本公司的網上訂購表格,而你需要填寫有關的資料(包括名稱,香港身份證號碼,付款方法,信用咭資料和其他本公司所要求的資料),然後按 “提交” 鍵。
 
  4.2 儘管第4.1條的條款,如你於收到訂單承約後的5個工作天內沒有根據第4.1條透過本公司的網上訂購服務完成付款程序,本公司將有權從你的信用咭 (資料是你出價競投時向本公司提供的)中扣除該等拍賣品的購買價 (乃你出價競投時所列明的價錢)。
 
  4.3 儘管本文所載的條款及條件的任何其他條文,除非你收到本公司就該等拍賣品所發出的訂單承約,本公司並未和你就任何該等拍賣品的買賣達成具約束力的合同(“該合同”)。
 
  4.4 你有責任向本公司確保你提交的任何要約的條款的準確性,及於足夠時間內負責將有關該等拍賣品的任何必須的資料交給本公司,使本公司能按照該合同的條款履行。
 
  4.5 該等拍賣品的數量,品質,描述和任何規格乃在訂單承約中所列明的。
 
5. 付款
   
  5.1 你必須根據第4.2條在收到訂單承約後利用以下認可的信用咭付款:MASTERCARD或VISA。
 
  5.2 該等拍賣品的購買價(“該等拍賣品的購買價”)乃你出價競投時所列明的價錢,並在訂單承約內確認。如你未有根據第4條支付該等拍賣品的購買價,合約將被終止,並且你將失去你可以購買該等拍賣品的權利,而本公司對你亦沒有任何進一步的義務或責任。
 
6. 風險及產權
   
  6.1 有關該等拍賣品損壞或遺失之風險將由你收取該等拍賣品時轉移給你。
 
  6.2 不論送貨或該等拍賣品風險的轉移、或本文所載的條款及條件的任何其他條文,該等拍賣品的產權將不會轉移給你,直至本公司已收到該等拍賣品的購買價之全數。
 
7. 取貨
   
  7.1 你必須到本公司提取該等拍賣品。
 
  7.2 當你根據第4條支付該等拍賣品的購買價後,本公司將透過電郵通知你你到何處及於何時提取該等拍賣品(“取貨通知”) 。
 
  7.3 按照第7.1條的規定,該等拍賣品應在取貨通知上所列明的期限內的任何時間 (或本公司可能透過電郵或電話通知你的該等其他期限)到本公司的辦事處提取該等拍賣品 (“取貨期限”) 之時被視為交付。每當本公司通知你可提取該等拍賣品,你必須就取貨作出必要的安排。
 
  7.4 你僅可以在下列情況提取該等拍賣品:
 
7.4.1 你在本公司提取該等拍賣品之前向本公司代表出示或促使出示你的香港身份證和相關的取貨通知;
 
7.4.2 你向本公司代表出示之香港身份證之資料必須與處理付款程序時所提交的資料相符;
 
7.4.3 你向本公司代表出示之香港身份證之姓名必須與閣下的信用咭上的姓名相符。
 
7.4.4 如你要求他人代你提取該等拍賣品,他必須在本公司提取該等拍賣品之前向本公司代表出示﹝除了7.4.1條所提及的文件之外﹞:

(i) 你所簽署的授權書包括日期,授權人的香港身份證號碼及確認授權人代你提取該等拍賣品;及

(ii) 授權人仕之香港身份證。
 
如果你或授權人未能向本公司代表出示你的香港身份證或取貨通知或任何其他相關資料,或出示之香港身份證上之資料與處理付款程序時所提交的有所不同,你或授權人會被視為違反買賣該等拍賣品的合同條款。
 
  7.5 只在本公司收到該等拍賣品的購買價及任何附加費用(如適用的話)之後,本公司才會安排該等拍賣品可供領取。
 
  7.6 本公司會嘗試在向你發出取貨通知後的三十日內使該等拍賣品可供領取。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公司不能在此取貨期限內使該等拍賣品可供你領取,本公司有權修改該取貨期限。在此情況下,本公司會盡快透過電郵或電話通知你更改後的取貨期限。
 
  7.7 本公司將不會就任何指明的取貨期限(不論本公司有否通知你或向你確認取貨期限)發生的任何供貨延誤(不論是任何導致延誤的原因),負上任何形式之法律責任。於取貨期限準時交付該等拍賣品將不會是售賣條款的主要要素。
 
  7.8 如你未能在取貨期限到期前取貨,本公司可能在不影響任何其他權利或補償的情況下終止合約,並向你收取任何因該等未能取貨而導致本公司承擔的附加支出。
 
8. 保證及法律責任
   
  8.1 在受本第8條的條文及本文所載的其他條文的限制下,本公司保證在提貨的一刻,該等拍賣品將會有可商售品質,適合任何本公司向你發出訂單承約時通知本公司的用途,及與在有關訂單承約上貨品的規格相符,但本公司將不會對你或其他人仕就以下各方面負任何形式的法律責任:
 
8.1.1 有關任何因正常損耗、故意損毀、疏忽、不正常的運作條件、沒有按照本公司的指示(無論是書面或口頭)、誤用或沒有本公司事先書面批准對該等拍賣品的改動或修理引致的損壞;或
 
8.1.2 在該等拍賣品的購買價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