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 登入登記  
主頁 > 服務 > 銷售條款及條件
 
 
 
電郵給朋友
 
 
   
 
銷售條款及條件(陳列室適用)
銷售條款及條件
銷售條款及條件(陳列室適用)

1. 下列的銷售條款及條件(本「條款及條件」)適用於由佳能香港有限公司(「佳能」) 銷售予買方(「買方」)的產品(「產品」)。產品一詞應(如適用)包括與產品有關之書面文件。買方特此同意根據本條款及條件購買產品。
 
2. 本條款及條件在任何時間均為本銷售之條款及條件。
 
3. 在佳能交付產品予買方後但在買方支付產品的售價予佳能前, 該等產品之擁有權屬於佳能所有。
 
4. 產品之損毀及損失風險在買方購買產品時轉移予買方。
   
5. 所有產品的售價是經雙方同意並列明該售價於發票上。
 
6. 當佳能收取雙方同意的費用後,佳能將根據買方的要求,安排交付產品。
 
7. 佳能須根據其網頁 http://www.canon.com.hk/repair 列明之保修服務計劃條款與細則向買家提供產品的保修服務。買家需在購買產品即日起計十四天內在 http://www.canon.com.hk 登記,方可享有保修服務。
 
8. 買家可根據保修卡上列明之免費保修期期間,享有其所購買產品之免費保修服務,惟此服務須受保修服務計劃之條款與細則所約束。
 
9. 保修期可根據網頁 http://www.canon.com.hk/repair 列明之續保服務計劃條款與細則延續。
 
10. 佳能將在以下地址提供產品檢查、維修等服務:-

佳能客戶服務中心
地址: 九龍尖沙咀彌敦道63號 國際廣場 (iSQUARE) 20樓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日 上午十一時至晚上七時
(公眾假期休息)
電話: (852) 3191 2333

佳能客戶服務中心 - 澳門辦事處
地址: 澳門商業大馬路251A - 301號友邦廣場15樓1502 - 1503室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

星期六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11. 買方須承受所有與產品之服務、交付、安裝或使用有關的直接或間接的損壞、損傷或損失(包括伸延的損壞、損傷或損失)。
 
12. 本協議將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雙方同意就任何與本協議有關之法律訴訟不可撤銷地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之非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並放棄任何以不適合管轄地為理由而反對該等法律訴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審理之權利。
 
13. 本條款及條件(及任何以下列明之特別條件)將構成佳能與買家之間的完整協議。佳能可單方面在沒有預先通知買家的情況下對本條款及條件作出任何修改。買家不得在沒有佳能預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對本條款及條件作出任何修改。
 
14. 本條款及條件之中文版本可在網頁 http://www.canon.com.hk 上參閱。如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有差異,則以英文版本為準。
       
 
 
購買
墨水 / 碳粉 / 打印紙
相片打印機
雷射打印機
影印機
商業應用方案
 
數碼輕便相機
數碼相機配件
數碼單鏡反光相機
鏡頭及閃光燈
數碼攝錄機
支援
驅動程式下載
韌體更新
說明書
尋找我們
客戶服務中心
佳能數碼影像坊 (陳列室)
客戶服務熱線
佳能數碼學園
新課程
所有課程
時間表
關於佳能
企業新聞及活動
新聞稿
環境保護
社會企業責任
主頁 | 產品 | 辦公室方案 | 服務 | Club | 購買 | 關於佳能 | 職位空缺 | 聯絡我們

手機版 手機版

使用本網站之條款 | 私隱政策 | 售賣、換領及電子優惠券使用條款 | Club Canon 網站的使用條款 | Club Canon 計劃

©佳能 香港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本網站以螢幕解像度 1024 x 768 或以上及 Internet Explorer 6.0 或以上瀏覽最佳。